公示期间:【2025年7月8日-2025年7月14日】
第一条 本服务协议的内容、生效、变更
1.本服务协议由您与海拍客平台订立。本服务协议阐述之条款和条件适用于您使用平台的各种工具和服务。当您确认本服务协议后,本服务协议即在您和平台之间立即产生法律约束力。
2.本协议中,“用户”、“会员”为买方、卖方、服务方的统称;可单指买方,平台注册的买家用户;也可单指卖方,即在平台上的商家用户;也可单指服务方,即在平台注册的服务方用户。
3.请您务必认真阅读全部服务协议内容,如有任何疑问,可向海拍客平台咨询。您在同意所有协议条款并完成注册程序,才能成为本站的正式用户。
4.无论您事实上是否注册为海拍客会员,当您在使用海拍客服务前均应仔细阅读本服务条款,您使用海拍客服务的行为视为您确认本服务协议,本服务协议即在您和海拍客之间立即产生法律约束力。
5.届时您不应以未阅读本协议的内容或者未获得平台对您问询的解答等理由,主张本协议无效,或要求撤销本协议。
6.本服务协议内容包括本协议正文及所有平台已经公开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公开发布的各类规则。所有公开规则为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平台运营方有权根据需要不时地新增、修订、废止协议正文及各类规则。如协议正文及各类规则拟进行任何变更,变更不会立即生效,平台运营方将通过平台相关页面(含平台网站移动客户端及其他登录客户端,下同)公示及公开征求意见、确保您能够及时充分表达意见。修改内容(或修改后的全文)我们将至少在正式实施前7日予以公示,并可能根据具体情况以应用内消息、弹窗、系统公告、短信中的一种或多种通知您。协议正文及(或)各类规则修改并正式生效后,您继续登录平台并使用相关服务的,视为您接受修改后的内容;因此如您不同意相关本服务协议变更的,我们建议您应立即停止使用涉及的部分或全部的平台服务。
第二条 术语定义
1.海拍客:指杭州洋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网站地址为www.hipac.cn(含网站、移动客户端及其他登录客户端)并向用户提供技术服务的中立平台。下文“海拍客”指代海拍客平台及其运营方杭州洋驼网络科技公司。
2.药品商家:指具有药品销售资质的卖家(如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等),并在海拍客平台注册和/或与海拍客建立合作的商家(亦称供应商)用户,以下也简称商家用户。
3.药品: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化学药和生物制品等;本协议所指药品均为非处方药品。
4.买家用户:指在海拍客平台注册或在海拍客授权/指定客户端注册,并通过平台线上购买药品消费者买家用户。
5.服务方用户(指您):指在海拍客平台注册,在线上拥有网购客户端,为为药品商家提供推广服务、为消费者提供商品推荐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的服务方用户。
6.推广服务:是指为药品商家提供商品推广的服务。
7.推荐服务:是指基于服务方用户向不特定买家用户推荐商品提供的服务。
第三条 合作模式
1.您注册成为海拍客平台服务方用户提供线上药品展示服务,海拍客提供线上电子交易平台服务,共同为广大买家用户向药品商家购买药品提供线上展示、推荐及相关服务。
2.海拍客平台与您运营客户端对接或为您开通线上客户端功能,并由海拍客向您提供药品商家对接服务。基于进一步协商,您可为药品商家提供商品推广服务。
第四条 合作内容
海拍客提供线上网络交易平台服务,致力于引入优质的药品商家,提供优质、丰富并符合法律规定的药品商品,搭建商家用户与广大消费者的交易通道。
1.您作为海拍客平台的服务方用户,由海拍客对接海拍客平台与您运营客户端和/或为您开通线上客户端功能,向您提供基于海拍客平台的药品商家接入服务;基于进一步协商,您可为药品商家提供商品推广服务。
2.您通过其客户端向广大合格买家提供药品商品展示、推荐、订单管理推送等服务;
3.您并非药品商品销售商,但您可向买家用户提供个人自用药品代理购买服务。买家用户在线上下单并支付商品报价费用,您接单后即接受买家用户的委托向药品商家用户下单购买,并由商家直接向买家用户发货。您接单后向药品商家用户下单时,应当提供买家用户真实信息及收件地址。
第五条 服务内容
(一)您作为服务商为买家用户提供如下服务:
1.提供药品商品线上商品推荐、信息展示、信息咨询服务;
2.对接代买家用户与商家用户沟通,促成订立订单/销售合同服务;
3.向买家用户提供网上账户注册服务、账户管理、订单管理、订单推送服务;
4.提供网上代下单服务;
5.提供代收代付货款服务;
6.提供代办退换货服务;
7.其他服务;
(二)在进一步协商确定后,您可向药品商家提供商品推广服务。
(三)海拍客向平台用户提供如下服务
1.向平台用户提供交易平台商品信息搜寻服务;
2.向平台用户提供在线商品信息发布并管理服务;
3.向平台用户提供在线订单管理服务;
4.提供代收海拍客其他用户订单货款服务;
(三)服务规范
1.您应当保证知晓药品商品为个人消费自用商品,各方不利用海拍客网络平台/线下渠道为自身或他人提供便利用于商事、贸易等用途。
2.对于满意的药品商品,消费者在海拍客电子交易服务平台向药品商家用户下订单,您作为服务方,不得线下售卖药品商品。
3.服务方用户应协助消费者用户提交真实身份信息,药品商品只允许在个人合理自用范围之使用。
4.您应当以合理方式告知提醒消费者用户以下信息:
(1)消费者充分了解拟购买的药品,并仔细注意阅读药品的说明书信息等相关信息。
(2)消费者购买的商品仅限个人自用,不得再次销售。
第六条 服务费及结算方式
1.服务费:
(1)推荐服务费:由您与享受您服务的药品商品买家用户直接结算。您有权对通过您服务成交的每一笔药品商品交易,获得推荐服务费。
(2)推广服务费:由您与享受您服务的药品商品卖家用户结算.在进一步协商约定后,您可与药品商家达成商品推广服务费,您有权就推广成功的商品按照事先约定收取推广服务费,具体费用将被记载于系统订单.
2.除另有特别说明外,您线上客户端展示的商品标示价格可以包含商品费用、服务费等费用,如商品标识价格包含推荐服务费,服务方用户应以合理方式告知或明示买家用户。
3.技术服务费:海拍客有权向您收取技术服务费,技术服务费标准为0元/年, 您应于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汇入海拍客指定账户。
4.买家用户申请退货并退还商品,海拍客平台核实该申请属实的,您亦应向买家用户退回因该退货交易而支付的服务费,向药品商家退回因该退货交易而支付的服务费。
5.平台买家用户下单支付货款后,平台商家用户发货,具体发货约定详见平台相关政策。
第七条 法律地位及争议解决
1.海拍客仅作为信息技术服务平台帮助用户物色交易对象,就商品和服务的交易进行协商,以及获取各类与交易相关服务地点。除非另有说明,海拍客签署本协议并不意味着其成为您与买家用户、商家用户与买家用户进行服务和交易的参与者。
2.您作为跨境交易的服务方用户,您签署本协议并不意味着您成为药品商品交易的买家用户或卖家用户。
3.本协议之签署、效力、解释和执行以及本协议项下争议之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准据法。
4.对于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法解决争议, 任何一方可提交“海拍客”平台运营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予以裁决。
5.本协议历史版本:
2023年07月18日生效版本:https://market.hipac.cn/s/page/shop_yaopin_protocol20230718.html
海拍客
2025年07月15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