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投诉指引
尊敬的海拍客伙伴:
诚信正直是公司业务运营的基础,也是海拍客对员工的最基本要求。在商业经营过程中,我们决不姑息任何违法、违规或舞弊行为;也不允许任何损害公司和员工利益的行为存在。如您在与海拍客的商业交易中或在海拍客工作中受到利益侵害或者不公平、不公正的对待,或您知悉任何海拍客员工在商业交易中存在有违法、违规或舞弊行为,可通过以下渠道向我们反映:市场监督电话:0571-87752398
海拍客投诉处理流程:
海拍客知识产权保护规则
一、总则
知识产权指权利人对其智力劳动所创造的成果和经营活动中的标记、信誉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知识产权受国家法律保护,目前知识产权包括商标权、著作权和专利权。
海拍客作为中立的平台服务提供者,一贯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也期待我们的用户、商家和我们秉承一样的原则。海拍客要求商家所发布的商品信息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对于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我们将严格处理,以尽可能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投诉人/被投诉人应当认真阅读本规则,并按照规则的要求进行维权活动,对于滥用知识产权进行恶意投诉、排挤竞争对手、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违反国家法律相关规定的行为,我们也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二、投诉受理要求
1、投诉人的资格
1.1 知识产权所有人及其利害关系人(以下统称为“权利人”)具有投诉人资格。
1.1.1 “知识产权所有人”是对注册商标权人、著作权人、专利权人的统称。
1.1.2 “利害关系人”指知识产权使用合同的被许可人。独占使用许可合同被许可人可以独立投诉;排他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和知识产权所有人共同投诉,也可以在知识产权所有人不投诉的情况下,自行投诉;普通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经知识产权所有人明确授权,可以进行投诉。
1.2 权利人可以自行投诉,也可以委托代理人投诉。
2、投诉信息的填写和提交
为在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保障平台正常的经营秩序,并让您的投诉得到快速处理和反馈,请您填写《海拍客知识产权维权通知书》,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2.1 权利人身份证明与联系方式
2.1.1 若权利人为个人,应提供本人正反双面身份证/护照等原件扫描件或照片,联系人邮箱以及联系电话。
2.1.2 若权利人为企业,应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或照片,联系人邮箱以及联系电话。
2.2 权利证明,即对应的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有效权利证书。
知识产权类型 需提供的材料
商标权 合法有效的商标注册证,商标许可合同及其备案证明;
著作权 著作权登记证书、作品发表证明、认证机构出具的权属证明,以及取得著作权权利的合同等(属著作权继承人的,应当提交已经继承或正在继承的证据材料);品牌官网、旗舰店所公开展示的实拍摄影图片;被盗用图片或者被盗用视频的原始拍摄、设计底稿等;
专利权 专利证书、专利的权利要求书与说明书、专利缴费证明等。
2.3 涉嫌侵权行为相关证据
2.3.1 由于海拍客上商家/商品数目繁多,请明确填写涉嫌侵权商品的具体链接;有多个涉嫌侵权链接的,请逐一填写每个链接。
2.3.2 请提供涉嫌侵权商品侵犯上述知识产权的初步证据。
2.3.3 请明确指出涉嫌侵权商品侵犯上述知识产权的具体内容和理由,并写明诉求。
2.4 如投诉人为非知识产权权利人或为权利人的在职员工的,需增加提供如下资料:
2.4.1 代理人身份证明
2.4.1.1 如代理人为个人,请提供本人正反双面身份证/护照等原件扫描件或照片。
2.4.1.2 如代理人为第三方代理机构,请提供代理机构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或照片,并加盖公章。
2.4.1.3 如权利人为公司且委托在职员工作为代理人的,请提供本人正反双面身份证/护照等原件扫描件及在职证明,并加盖公司公章。
2.4.2 授权委托书
2.4.2.1 委托书上显示的委托人及代理人名称应当与填写的权利人和代理人名称一致,委托书应当由权利人签字或盖章。
2.4.2.2 委托内容应当包括权利人明确委托代理人代为进行知识产权维权的内容、授权范围、授权期限。独家销售或销售总代理等销售授权委托将不予受理。
3、投诉人对投诉资料及通知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负责的承诺书。
投诉人应对《海拍客知识产权维权通知书》中的陈述和提供的相关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保证承担因海拍客根据投诉人的《通知书》而下架、删除或者断开有关侵权商品/服务等的链接或相关内容而给海拍客造成的全部损害及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二、投诉的受理和处理
1、首次投诉实名:鉴于投诉实名需要,如为首次投诉,需将《海拍客知识产权维权通知书》(盖章)及证明文件(盖章)邮寄至杭州市西湖区双龙街西投创智中心5号楼5楼,吴涛(收),联系方式:0571-87381323。其中《海拍客知识产权维权通知书》中的邮箱为投诉人的实名邮箱,请谨慎填写,后续通过此邮箱发起的投诉是为该投诉人发起。首次投诉实名有效期:3个月。自平台收到首次投诉实名资料之日起3个月内,投诉人可使用实名邮箱投诉。超过有效期的,投诉人需重新进行“首次投诉实名”认证。
2、知识产权侵权投诉统一受理邮箱:ipp@hipac.cn,请根据知识产权侵权投诉受理要求,将《海拍客知识产权维权通知书》(盖章扫描件或照片)及证明文件(盖章扫描件或照片)通过上述邮箱地址一并提供给我们,注意需将邮件主题命名为【海拍客】xx侵权投诉;相关文件材料命名为【海拍客】xx侵权投诉——xxx,如海拍客商标侵权投诉——商标注册证。如投诉人未完成“首次投诉实名”,则后续邮箱投诉不应被视为有效投诉。
3、海拍客在收到投诉人提交的符合本规则要求的《通知书》后,将会对其进行表面审查。投诉人的投诉材料不足/不全/初步侵权举证不能,该条投诉将被视为无效投诉。投诉人的投诉材料符合投诉要求,且完成初步构成侵权举证的,该条投诉将被视为有效投诉,海拍客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被投诉商品采取下架处理,或对被投诉的内容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并于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告知投诉方其投诉已正式被受理。同时,海拍客也会通过邮箱将该《通知书》转送被投诉方。
4、被投诉人提交了不存在侵权行为的申诉及初步证据的,平台方依法将该申诉及初步证据转送给发出通知的投诉人,投诉人可以在收到被投诉人材料的十五日内向有关主管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平台方在转送被投诉人的申诉及初步证据到达投诉人后十五日内,未收到权利人已经投诉或者起诉通知的,有权及时终止所采取的措施;收到投诉人已经投诉或者起诉通知的,将对被投诉链接保持之前已经采取的措施。
5、投诉的撤回和终止
5.1 投诉人可以主动撤回投诉。
5.2 投诉人可以与被投诉人就投诉事宜自行调解、和解,达成和解的,投诉人应及时提交撤诉申请。
5.3 投诉人主动撤回投诉的,视为自始放弃主张维权。平台方有权终止此前采取的必要措施。
四、投诉不受理情形
1、未授权销售: 知识产权侵权投诉是以商家涉嫌从事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为基础。若投诉方反映海拍客商家未经授权经销其产品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应不属于侵权行为,我司无权处理。建议通过其他方式处理该问题。
2、低价销售:知识产权侵权投诉是以商家涉嫌从事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为基础。若投诉方反映卖家销售其产品低于其定价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应不属于侵权行为,我司无权处理。建议通过其他方式处理该问题。
3、商标的合理使用:如商家仅为销售商品本身而合理使用商品商标等信息的,则可能不构成侵权,对于此类投诉,海拍客可能无法受理。
五、免责条款
1、由于投诉人提供材料不全导致平台方无法及时受理投诉,视为平台方未知晓该投诉,平台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直接或间接责任。
2、投诉人应当就其投诉一次性提供足够的证明材料,对于投诉时未提供,而在随后的行政或司法程序中提出的新材料,投诉人不得主张平台方审核不力,也不得据此要求平台方承担任何直接或间接责任。
3、因投诉人通知错误给被投诉人造成损害或者因投诉人恶意发出错误通知,造成被投诉人损失的,被投诉人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求投诉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平台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直接或间接责任。
4、海拍客及其工作人员将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其能力范围内做最大努力,以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但海拍客工作人员并非知识产权专业人士,海拍客也非专业执法机构,投诉人/被投诉人理解并同意,海拍客或海拍客授权的第三方或您与海拍客一致同意的第三方并非司法机构,仅能以普通人的身份对证据进行鉴别,对相关处理结果,海拍客将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5、平台方有权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公示双方的投诉和申诉信息。
六、其他
1、本规则2019年6月20日首次生效,于2020年3月23日更新,本规则自更新之日公示7日后生效。